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

导言

为帮助大家以性别包容性方式用正式语文进行交流,特制定《性别包容性语言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

我们认为,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意味着语言和文字表达方式不对某个性别、社会性别或性别认同构成歧视,也不固化性别陈规定型观念。

鉴于语言在塑造文化和社会态度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我们认为,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是促进性别平等和打击性别偏见的一个有力手段。

《指南》中提出了若干建议,旨在帮助大家在任何类型的交流中都使用性别包容性语言,无论这种交流是口头还是书面,是正式还是非正式,是针对内部受众还是外部受众。

《指南》参考了联合国有关机构的相关实务指示。我们认可联合国意图营造一个支持平等、消除偏见、包容所有性别和性取向的社会环境的想法,并肯定为此做出的努力。

《指南》提供的建议和资源会加以修订和更新,以反映新的反馈和建议以及语言使用方面的变化。欢迎联系我们分享反馈意见。联系方式:https://www.service.flight123.net/we-listen/

中文

《指南》中的中文指的是汉藏语系中的一种分析语,使用人员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和港澳台)、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以及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中,亦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

《指南》中的中文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政治含义。

中文里的性别

就语言本身而言,中文不存在“语法性别”,是一种相对中性的语言。换言之,中文的名词、形容词、动词、副词都没有阴性、阳性、中性之分。

性别差异在中文里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生理性别”(sex)和“社会性别”(social gender)方面。生理性别反映了与生俱来的生理差异。比如,在中文里,第三人称代词有“他”、“她”之分。其中,“他”通常指向男性(或为未表明性别信息时的默认选项),而“她”则通常指向女性,两者在口语表达中发音相同,区别往往只在书面表达中才能区分。

社会性别则以生理性别为基础,在社会文化建构下逐渐发展形成,体现为不同性别所特有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或人们对不同性别群体所持有的观念和看法。在中文里,当谈及一位女性大使或法官时,尽管性别也许并不是必要信息,但人们会习惯称之为“女大使”、“女法官”。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大使和法官等职业传统上多由男性担任的社会现象。

随着女性的社会参与度和重要性日益提高,中文也在与时俱进。使中文更具性别包容性的工作包括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避免使用带有性别定型观念的表述,并以更积极的方式提高妇女的可见度。

最佳做法和策略

在口头或书面使用中文时,可以采取若干策略来实现性别包容:

  • 使用非歧视性语言;
  • 根据沟通需要,可以表明被指称对象的性别;
  • 如不需要,不要强调被指称对象的性别。

在决定使用何种策略时,工作人员应:

  • 考虑文本或口头交流的类型、上下文、受众和交流目的;
  • 确保文本可读性强,文本或口头交流清晰、流畅、简洁;
  • 力求在整个文本或口头交流中将不同策略结合起来使用。
使用非歧视性语言

1. 称呼方式

在提及或称呼具体个人时,采用与其社会性别身份相符的称呼方式和代词。

如果你要找工作人员的称呼方式,就可以查阅组织名录或工作人员名录。例如:如果该工作人员的称呼显示为“Ms.”,则应当使用“女士”的称呼和女性代词指称此人。如果条件允许,你可以询问你要指称或致函的人应该用什么代词和称谓称呼他们。

起草待翻译文本的工作人员请注意: 如果你是待翻译文本的作者,而你的文本具体提到某人,请告诉翻译人员此人的性别,以便在翻译中使用适当语言。这对阿拉伯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等语文至关重要。

职称和称谓
中文提及职称时不涉及性别。例如,“主席”一词既可指“男主席”,也可指“女主席”。如为提高女性的可见度,可在称谓前添加表明女性的限定词。例如,“女维和人员的人数继续增加”。

2. 避免使用暗示某个性别优于或不如另一性别的表述

歧视性说法举例:
· 男人婆 · 娘娘腔 · 女人干的活儿 · 婆婆妈妈 · 头发长,见识短 · 男主外女主内

3. 避免带有性别偏见或加深性别定型观念的表述

包容性弱的表达:
女强人、妇孺皆知、寡妇、男人帮忙做家务、欢迎携夫人出席晚宴
包容性强的表达:
成功女性/事业有成的女性、众所周知、丧偶妇女、男人做家务、欢迎携配偶/伴侣出席晚宴。

判断是否为歧视性语言的方法

尝试将句中的男性改为女性或女性改为男性,检查是否会改变句子含义或者会让表述变得奇怪?

例如,“女强人”如果换成“男强人”听起来就很奇怪。“这个男人是妻管严”的说法既是对男子的嘲笑,也暗示家庭关系中男尊女卑才应该是常态的心理成见。

对女性的称谓
出于对女性的尊敬和尊重女性隐私目的,应尽可能使用“女士”来称呼女性,避免使用姑娘、小姐、夫人、太太等可能暗示女性年龄、身份、婚姻状态的词语。
根据沟通需要,可以表明被指称对象的性别

如在沟通中确实需要表达性别信息,则可使用相应的人称代词或添加“男”、“女”等。例如:

“每个儿童都有权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可表达为:无论女童或男童,都有权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如非必要,不要强调被指称对象的性别

使用性别中性代词

避免使用区分性别的所有格(如“他的”、“她的”、“他们的”、“她们的”)。使用“其”、“此”、“该”等性别中性代词。

“副主席在任职资格上与主席相同,他的职责是……”
可改为:“副主席在任职资格上与主席相同,其职责是……”
“每位教授都应派他的助手参加会议”
可改为:“每位教授都应派(其)助手参加会议”

在工作场所中使用性别中性词语,如“各位(同事或同仁)”、“诸位”等。在中文口语中也可使用“在场的各位(观众或嘉宾)”等。

重复相关名词

如需指代前文提及人员时,可重复此人的姓名、职称或所属组织等相关名词,而非使用人称代词。

“他的代表团支持这份修正案”
可改为:“中国代表团支持这份修正案”
“法庭法官由选举产生,他应该品德高尚,符合专业资质要求”
可改为:“法庭法官由选举产生,法官应该品德高尚,符合专业资质要求”
更新时间:2023年4月24日